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公开选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计划
男性,200名。
三、选聘人员待遇
拟聘人员身份性质为公安辅警,不纳入正式编制。工资待遇按照《香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享受公安机关同类人员待遇。
四、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及治安处罚的;
(2)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品质低下,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7)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8)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二)学历条件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年龄计算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政府援助性就业退役士兵可放宽到40周岁。
(四)身体条件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身体条件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基础,针对部分项目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考生身体条件以参加选聘体检时状态为准,体检结论由指定体检机构给出。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还需符合以下身体条件:
1.身高:1.68米及以上。
2.体重:不低于50千克,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4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等,单侧裸视力均应在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均应在5.0以上。
(五)报考人员范围
1.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政法系统、卫健系统、教育系统、乡镇及社区、园区)使用的编外人员(不含人事代理人员)可以报考。
2.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援助性就业退役士兵可以报考。
五、选聘程序与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个人报名及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体检、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聘各环节皆通过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信息发布
2022年6月29日,将选聘公告印发至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同时在“香河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特别提示:本次选聘相关事宜及体检、面试等程序的具体时间、地点均在“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hxrczx)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二)个人报名及单位推荐
报考者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各机关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拟报考人员进行推荐并填写《选聘警务辅助人员推荐表》(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11室(便民服务中心北门进入乘电梯至4层411室)。
2.报名时间
6月30日至7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3.所需材料:①《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及《选聘警务辅助人员推荐表》(请到“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并用A4纸打印填写)、②身份证、户口簿、现《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④社保缴费明细单(便民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打印);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带齐《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选聘警务辅助人员推荐表》等资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核实报名人员年龄、学历、身份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四)体检
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或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凡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发现考生有找人代检、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按照公安部《吸毒检测程序规定》,进行涉毒吸毒检测;对不符合规定身体条件的人员,直接予以淘汰。
(五)面试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岗位适应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执行能力、仪表气质等,对不符合公安职业要求的人员,直接予以淘汰。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六)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考察人员名单。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政治条件”,对考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同时,征求政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政审不合格者,直接予以淘汰,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后,由县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劳务派遣机构办理派遣手续;县公安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和轮岗交流;用工期间如发现警务辅助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继续从事公安工作的,县公安局有权退回派遣机构办理退工手续。
六、注意事项
请考生在报名、体检、面试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咨询电话:
公安局:8322700-5638
人社局:0316-8321750
香河县选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